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公安局9月1日發(fā)布《關于車輛報廢的通告》,根據道交法,擬報廢車輛2187部。其中,兩輪摩托車達1000多部,電動車100多部,四輪車十多部,還有油罐車、水泥車等。
通告說,這些車輛為該局依法扣押的,駕駛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xù)或不前來接受處理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及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
通告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當事人仍不到該局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車輛將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予以報廢。(記者 李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