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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晚,寧夏理工學院通過官方微博@寧夏理工微博協(xié)會 發(fā)布通報稱,4月12日晚10時,寧夏理工學院領導分別帶隊例行檢查學生宿舍,姚遠副校長等人在經(jīng)濟管理學院學生宿舍看到學生抽煙,當即叫學生掐滅煙頭,看到楊某某耳朵有一片近似香煙的東西,別在那里,以為是香煙,就用手去幫學生取下,引起學生誤會,并用手撥開了姚校長的手,隨行人員當即叫學生去辦公室寫檢查,學生不愿意去,雙方都在氣頭上,推推嚷嚷中,發(fā)生肢體碰撞,事發(fā)后將學生送醫(yī)檢查。
事后警方介入調(diào)查,楊某某經(jīng)法醫(yī)鑒定不構成輕微傷,對違法行為人姚某處以12日行政拘留并處1000元罰款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姜某、閆某某分別處以10日行政拘留并處500元罰款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孫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微博@平安大武口 情況通報原文:
2017年4月13日10時43分,我局隆湖派出所接市局指揮部指令稱:4月12日22時許在寧夏理工學院有學生被校長等人毆打。接警后,我局立即組織精干力量開展工作。
經(jīng)查證:2017年4月12日21時許,寧夏理工學院副院長姚某帶領六名工作人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4號宿舍樓A121室學生楊某某在抽煙,隨后在批評教育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在拖拽至保安室處理時致學生楊某某受傷,經(jīng)法醫(yī)鑒定不構成輕微傷。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姚某處以12日行政拘留并處1000元罰款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姜某、閆某某分別處以10日行政拘留并處500元罰款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孫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記者 張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