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導報記者從市規(guī)劃局獲悉,一份新的《加強建設項目排水防澇能力規(guī)劃指引》于本月初開始實施。根據(jù)此份指引,廈門城區(qū)新建的雨水管最少要能應對3年一遇暴雨,在建的地鐵、通道等重大交通設施,其防洪設計也進行了全面升級。
新建雨水管最少抗3年一遇暴雨
根據(jù)新指引要求,一般的雨水管,設計防洪能力要達到應對3年一遇及以上暴雨。同時,對于匯水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新建雨水主干管采用10年一遇及以上標準,而匯水面積2平方公里的,按應對50年一遇暴雨能力設計和建造。
在此基礎上,城市主干道及市政道路,以及繁華商業(yè)區(qū)、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一般車站和碼頭的重要地區(qū),雨水工程也要能應對5年一遇及以上暴雨。防汛指揮中心、區(qū)域樞紐車站、火車站、機場等重要基礎設施,標準則提高到了10年。城區(qū)主干道及等級以上的立交橋或下穿通道等,排水能力要能應對50年一遇及以上暴雨。
主干道積水不超過15厘米
新的指引要求,通過采取各種內(nèi)澇整改措施,在產(chǎn)生50年一遇標準及以下暴雨時,城市主干道要能正常通車,車行道積水不超過15厘米,其他道路積水不超過25厘米,積水范圍不超過一個街區(qū),積水時間不大于2小時。
同時,對于學校、醫(yī)院、防洪防澇指揮部等敏感區(qū),以及重要地區(qū)主要出入口,道路要能正常通車,即車行道積水不超過15厘米,主要建筑物出入口不積水。居民住宅和工商業(yè)建筑物的底層要能不進水。
此次新出臺的規(guī)劃指引,還特別針對正在建的地鐵提出了防洪要求。根據(jù)指引,地鐵入口應高于周邊市政道路人行道30厘米(三級臺階)以上,并應考慮擋水板等防澇應急措施。而配有地下停車場、廣場、商場等地下空間的項目,其入口也要高于周邊人行道30厘米及以上。